【精选】调解协议书4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调解协议书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调解协议书 篇1为了确保我们的学生——您的孩子在家、在校、外出,特别是假期等全方位的安全,特签订责任书,要求家长督促孩子认真完成作业,特别要做好孩子的安全文明等方面的教育及监护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学习方面:
1、父母要经常和教师取得联系,按时参加家长会及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以便及时了解孩子日常行为和学习情况,配合学校有的放矢的教育孩子。
2、督促和帮助孩子按时、独立完成各科家庭作业,为孩子创设一个安静和谐的家庭学习环境。
二、行为习惯:
1、经常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培养孩子勤奋学习、诚实守信、积极进取,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遵纪守法等良好品质。
2、督促孩子每天穿好衣服,戴好红领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头、勤洗操、勤换衣服,遇到孩子身体不适要及时去医院诊治,若遇转染病要及时隔离,以免传染给他人。
3、教育孩子不抽烟、不喝酒、不进网吧等少年儿童不宜事宜,不看不健康的书刊和影像;遵守公共场所秩序,爱护公共财物。遵守社会公德。
4、不随地吐痰,保护环境,讲究卫生,坚持做到语言文明、行为礼貌、乐于助人,爱护弱小;教育孩子使用一些日 ……此处隐藏4984个字……订立的合同以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可撤消和可变更的合同。因此,交警部门的协议书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变更或撤消的,即可以反悔的。但反悔一方其诉讼之案由应为撤消和变更协议而不是本案当事人提出的人身损害赔偿。
其次,合同显失公平的正确认定。
实践中,对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及重大误解比较好把握和认定,笔者在这里就不加赘述,仅对显失公平的协议作以阐述。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2条中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也就是说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此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要遭受重大且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
2、该合同是在一方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实施的。也就是说一方利益的受损,是由另一方的故意行为,即利用对方没经验或利用自己的优势造成的。如果一方利益受损,但并不是由对方故意为上述行为而造成的,不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况。
综上,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交警部门主持达成的赔偿协议书,只要是在双方自愿,
综上可知,交通调解协议书是可以反悔的,但是必须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当事人反悔。如果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网站上的在线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吧。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