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加工协议书
焊接加工协议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一批标志牌杆件承包给乙方在本公司车间内焊接加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期要求:乙方应在2012年11月2日进厂焊接加工,自带焊机壹台,其余焊机由甲方提供,工期为十五天。乙方进厂焊接工人须自带生活用品,包括被子等。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这批任务,工作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
2、进厂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按时上下班,并遵守厂规定的作息时间,在厂工作期间并做到爱护厂内的一切配套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3、乙方工作人员在厂工作期间,食宿由甲方安排,每人每天按十元伙食费标准给予就餐,伙食费在加工费中结算扣除。
4、乙方在焊接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样品加工,焊缝必须平整光滑,焊后清除焊渣(气保焊除外),以确保焊接质量。
5、严格按照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工作期间穿戴好一切防护用品。如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6、焊接工程量与单价计算为:
A、二悬臂主柱 套;价格 合计价格 。
B、三悬臂主柱 套;价格 合计价格 。
C、二悬臂支杆 套;价格 合计价格 。
D、三悬臂支杆 套;价格 合计价格 。
E、羊柱支杆 套;价格 合计价格 。
合计总价 元
以上协议为这批标志牌杆件焊接承包任务。焊接全部完工后,在本月内付给乙方加工费,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12年11月1日场地租赁协议书工程咨询费用协议书投资合作协议书